当前位置: 轮机 >> 轮机发展 >> 以案为鉴对船员资历造假SAYNO
船员
小喂,您好,请问是防城港海事局政务中心吗?
您好,是的,请问您有什么业务需要办理吗?
海事执法人员
船员
小我现在持有二副适任证书,准备到期了,想换证,请问怎么办理呢?
—普法微课堂—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年第15号)第十九条规定,持有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,满足下列条件之一,可以在适任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或者届满后3个月内向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:
(一)从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5年内具有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范围相应的不少于12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,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。其中,无线航区的船员不少于6个月是在无限航区的船舶上任职;船长、轮机长担任大副、大管轮或者二副、二管轮担任三副、三管轮的,可以作为原职务适任证书再有效的海上任职资历。
(二)从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6个月内具有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范围相应的不少于3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,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。
简单点说就是:要有相应的“海上服务资历”。
内心独白:虽然不够海上服务
资历的要求,找艘船在我的
船员服务簿上签注就可以了。
简单~
船员
小“海上服务资历”,这个好办,我会搞定。
(提高警惕!!)搞定“海上服务资历”?“海上服务资历”一定要真实,作假不得,让我们看看下面这个案例,您就知道后果的严重性了。
海事执法人员
NO.1
案件回顾
年5月27日,船员XX通过海事一网通办系统向防城港海事局申请换发了二副证书,申请换发证书时,该船员提供的船员服务簿记载显示:年X月X日至X月X日期间,在X拖轮上任二副,并通过进出港报告任解职。
年7月13日,该局执法人员执法检查中发现,该船员并未在X拖轮上实际任职。
NO.2
核查情况
发现这一情况后,防城港海事局政务中心立即对此进行了跟踪核查和调查取证。通过核查X拖轮的航海日志、询问X拖轮所属公司负责人、询问在X拖轮上工作的船员及该船员本人相关情况,确定该船员未实际在X拖轮上任职,这名船员利用这段虚假的资历申领了二副海船适任证书。
NO.3
处理结果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》第四十八条规定,决定给予该船员罚款及吊销船员适任证书的行政处罚。
普法微课堂法律条款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,以欺骗、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船员适任证书、船员培训合格证书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的,由海事管理机构吊销有关证件,并处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年第15号)第六十条因违反本规则或者其他水上交通安全法规的规定,被海事管理机构吊销适任证书的,自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,不得申请适任证书。
船员
又要罚款又要吊销证书啊,后果这么严重!
是的,“海上服务资历”造假后果严重,得不偿失,可要慎重啊!
海事执法人员
船员
我知道了,谢谢您的提醒!我以后一定会遵守有关规定。
来源
防城港海事局
编辑
钟子然
责编
徐碧苑
审核
魏月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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